这个其实也不算新机制,枫丹开启时已经有了,只是之前并不是什么重要的功能,但是看得出在「4.6版本」之后,会有更多的以「生命之契」为触发条件的特效、功能、buff等提升。
接下来,请待我娓娓道来。【图文版】
「生命之契」机制官方介绍:
将吸收角色承受的治疗效果,使角色无法恢复生命值。
在吸收了等同于生命之契数值的治疗回复量后,生命之契就能被清除。
(「生命之契」的上限为生命值的200%)
「生命之契」机制的作用:
一:某些角色自带或武器/装备等拥有生成「生命之契」条件,如通过:重击生成、战技生成一定时间的「生命之契」等;
二:拥有「生命之契」的角色才有的buff提升或其他各种功能;
三:回血时,该角色无法被回血,会被「生命之契」吸收;
四:生命值恢复量达「生命之契」上限后「生命之契」消失了才生效的buff提升或其他各种功能;
「生命之契」使用例子:
例子1-生命之契消失触发:
这把枫丹锻造单手剑就是生成「生命之契」的效果最好的代表,让本身不带「生命之契」功能的角色获得生成「生命之契」的能力。
这时给该名角色回血时,会被「生命之契」吸收掉,该角色是不会回血的,到了回血量达到特效中25%的生命值,也就是说把「生命之契」的25%补满了,这时「生命之契」会消失,消失后才触发特效提升。
以这把武器举例,当「生命之契」消失时提升的是攻击力,后续也会出消失时提升的是精通、充能、防御等各种功能,也有可能是攻速、元素加成、移速等。
总结:「生命之契」生成后,让「生命之契」消失才触发功能。
例子2-拥有生命之契触发:
可以看出这个同样让本身没有生成「生命之契」能力的角色有这个能力,不过与上面的不一样的是,上面的是消失后触发提升,这个是拥有时触发提升,也就是说需要控制回血量!
当你的血条上面显示这两个时才有的提升,如果消失了特效也就没了。所以通常这种情况,要求角色要戴这类型的武器或装备时最好队伍里没有奶的功能,带好盾角色就行。
跟消失才生效的差不多,都是异曲同工的,一个是消失才触发,一个是持有才触发。
总结:「生命之契」生成后,有「生命之契」才有功能提升,不能让「生命之契」消失。
例子3-生命之契数值变化触发:
有些特效是生成「生命之契」后,通过 提升或降低来触发的,以这套圣遗物举例。
比如这个图,当该角色有「生命之契」之后,恢复生命就是降低「生命之契」,继续生成「生命之契」就是提升「生命之契」。
需要把握好提升和降低,否则降低至消失或提升到满了都是影响这类型特效的。
总结:「生命之契」生成后,需要不断让「生命之契」高低发生变化来保持特效。
【特别提醒】
例子2和例子3这种类型的特效与例子1冲突,因为例子1是需要让「生命之契」生成,再消失才触发,2跟3的例子都是「生命之契」不能消失的,所以这类型的武器、装备、角色都不能放在一起。
(ps:有时候,环境或敌人也会给你附加「生命之契」,根据情况有时也能加以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