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车识 驾驶技巧 驾驶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担责?(驾驶别人的车撞了人怎么理赔)

驾驶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担责?(驾驶别人的车撞了人怎么理赔)

引言: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车,出了交通事故,车辆的所有人、车辆驾驶人和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呢…

引言: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车,出了交通事故,车辆的所有人、车辆驾驶人和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呢?

基本案情

小毕和小方是好朋友。2021年的一天,小毕在替小方挪车的过程中,不慎将正在绿化带内施工的宁女士撞伤。宁女士当即被送往医院治疗。

经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交通事故由驾驶车辆的小毕承担全部责任,且发现小毕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事故发生后,宁女士将驾驶车辆的小毕、车辆所有人小方以及肇事车辆的承保方保险公司一起诉至安宁市人民法院,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后经认定,宁女士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为:医疗费196294.76元、交通费4300元,共计人民币200594.76元。治疗期间,小毕已为宁女士垫付医疗费78411.33元。

安宁市人民法院判决:由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宁女士医疗费18000元,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104183.43元。其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小毕、小方进行追偿。小毕承担宁女士经济损失60%的赔偿责任,小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

法官说法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相关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九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本案中,小毕在明知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仍驾驶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其直接实施侵权行为导致宁女士受伤。其次,小方作为肇事车辆的实际所有人,将车辆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小毕,存在过错,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另外,保险公司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的费用,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情况下,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法官寄语

机动车是具有高度危险性的交通工具,机动车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应该尽到机动车适合于道路行驶的管理义务及使用人选任的注意义务。在出借车辆前,应严格审查使用人的驾驶资格,把安全的车辆借给合格的驾驶人。

此外,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操作、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谨慎驾驶。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第一车识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iyicheshi.com/266038.html

发表回复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519913037@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