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车识 汽车改装 新车涉嫌改装无法上牌,“退一赔三”获赔近270万!网友:发现“财富密码”

新车涉嫌改装无法上牌,“退一赔三”获赔近270万!网友:发现“财富密码”

进入十一月,属于消费者的购物狂欢早就已经拉开了序幕,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挑选到自己心仪的东西自然很高兴,但是遇…

进入十一月,属于消费者的购物狂欢早就已经拉开了序幕,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挑选到自己心仪的东西自然很高兴,但是遇到不法商家,买到假货也很是头疼,如何最大程度的维权,成为消费愈发关注的问题。

大多数消费者可能都听过“退一赔三”的处罚规则,该规则来自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个利用该规则维权的经典案例:

2021年一位王女士的维权成功,获赔近270万成为网友们的热议,纷纷声称发现“财富密码”。案情大致是这样:王女士2017年2月在浙江某汽车销售公司花658000元购买了一辆奔驰C级轿车,另外支付了14000元的服务费,共计672000元。

开着新车,王女士来到了当地车管所上牌,结果被告知,车辆涉嫌改装,无法上牌。喜提新车的喜悦一下烟消云散。经过车辆检查,原来是奔驰车的轮胎和轮毂都被换成了小一号的,而且轮胎存在磨损,并非新的。王女士认为这是明显的欺诈行为,于是找到4S店讨要说法。4S店给出两个说辞,一是因为车辆存在新老交替,厂家装配错误,从海关过来就是这样,二是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不小心擦伤,所以私下更换了轮胎、轮毂,但是后来忘了更换回原装的。

经过多次沟通协商无果,王女士以销售欺诈将4S店告上法庭,要求4S店退还全部车款及费用,同时要求3倍车款的惩罚性赔偿,这可是奔驰车,三倍价格高达百万,4S店自然是不会同意,坚持认为只是工作人员忘了告知轮胎轮毂更换的事实,最多只是工作失误,不算是恶意欺诈。

什么情形下可以认定为欺诈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欺诈行为具体可以包括:(一)雇佣他人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二)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三)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销售明知是失效、变质、受污染商品的; (四)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的; (五)采取短尺少秤等手段,变相提高商品价格的; (六)采取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等欺骗性价格表示的等等。 (七)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后经法院认定,4S店作为专业的汽车销售商,应该足够了解店内车辆的具体情况,轮胎轮毂作为车辆重要且明显的组成部分,瑕疵表现明显,可见4S店存在严重的主观过错,主观故意明显,构成了销售欺诈。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支持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即退还已支付的购车款65.8万元及费用1.4万元,另外赔偿三倍的购车款197.4万元。后4S店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判决维持原判,这个案件就此落下帷幕。至此,王女士作为消费者维权成功,4S店也因为自己的欺诈行为付出了“惨痛”代价。

案件在网上传开后,很多人都很羡慕王女士的“幸运”,毕竟一次性获得的几百万的巨额赔款普通人可能一辈子都赚不到,其实法律如此规定,不是为了让普通人借此去投机赚钱,更多的是希望通过更严格的惩罚机制来震慑不法商家,创造更加公平健康诚信的交易环境,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作为消费者,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欺诈行为,你会想到利用“退一赔三”的法律规定去维权吗?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第一车识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iyicheshi.com/215432.html

发表回复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519913037@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返回顶部